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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径贝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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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径贝小学

省一级公办小学六年制有校车可寄宿
地址 径贝新村256号

学校概况

径贝小学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学校自创办以来,坚持与时俱进,以发展为主题,不断强化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美化人文环境,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升学校品位。2001年即荣获深圳办学效益奖,2002年12月顺利通过市一级学校评估,2003年被评为深圳园林式、花园式学校。2004年9月由于西乡三小师生分流,学校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有24个教学班,学生近1300人。学校现占地面积19638㎡,校舍总建筑面积14609㎡,教职工67人,学历资质全部达标,其中中青年教师占62人。截至2012年,全校共30个教学班,学生约1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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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2年

径贝小学


招生范围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宝安积分入学办法






申请时间及程序



小一:5月18日—5月24日


1.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

  小一:

    (https://bajjk.sz.edu.cn/visitbagbxyjz),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
2.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

      小一5月24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3.信息初核:

小一:

     5月25日—5月30日
注意事项:
     (1).不需要现场初核情况: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核材料,只需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学校自行打印报名表,各负责初审的老师签字后留存。
     (2). 需要现场初核情况: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填报了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及公办学校的,使用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家长到公办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初核,学校初核合格后收取材料开具回执。
    (3). 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4). 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下载模板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下载网址:宝安区教育局-科室专栏-基础教育科-入学报名,http://www.baoan.gov.cn/jyj/),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部门审核:

      (小一:5月31日—6月21日)。公安、房产、住建、社保、卫健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5.公示审核结果:

     (小一:6月22日—6月24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24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
6.部门复核:

      (小一、初一:6月28日—7月12日)。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7.学位安排:

      (小一、初一:7月13日—7月19日)。根据审核、复核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托招生系统,开展录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区教育办检查录取结果是否准确。
8.检查核准:

      (小一、初一:7月20日—7月22日)。各学校将新生名单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一份本校留存,一份报学区教育办。
9.公布录取名单:

    (小一、初一:7月23-26日)
    (1)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3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
     (2)公办学校(7月24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公办第一学校查看录取结果
     (3)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6日):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于7月26日下午3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第二批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
     (4)补征集志愿(7月27日):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27日到原初审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将在网上申请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公告,请家长留意。
10.报到注册:

      (小一、初一:7月31日前)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学位。





证明材料准备如下: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和身份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审核资格,只影响计生加分;
    (5)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4)父母社保信息: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5)亲属关系公证书: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7)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台湾籍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1. 如您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学校招生电话咨询:29978781、29957389,工作人员将会为您详细解答。
2.宝安区教育局第二学区教育办招生电话:27932050。
3.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宝安打印点:
    (1)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
    (2)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社对面)。
    (3)咨询电话:96508888.
    (4)打印家庭房屋产权信息查询清单,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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