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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东山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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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东山书院

民办小学九年一贯制有校车可寄宿
地址沙井衙边社区学子围

学校概况

沙井东山书院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衙边社区学子围,是深圳市企业家张伟坤先生于2003年9月投资创办、隶属深圳市东山教育集团的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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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

招生对象及条件

开班计划:

一年级:开设13个班,36人/班。

招生对象:满6周岁的适龄入学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七年级:开设4个班,36人/班。

招生对象:小学毕业生

2-8年级:少量优质插班生

招生对象:1-8年级在读生


报名条件: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招生方案


(一)家长提前准备材料。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件、证明材料。


(二)家长网上报名(小一:5月18日—5月24日;初一:5月20日—5月26日)。


1.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小一:https://bajjk.sz.edu.cn/visitbagbxyjz;初一:https://bajjk.sz.edu.cn/visitbagbcyjz),选择沙井东山书院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小一5月24日下午5时整,初一5月26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三)信息初核(小一:5月25日—5月30日;初一:5月27日-6月1日)。


1.不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的情况: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了公派第一志愿的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的情况: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家长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公派第一志愿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填报了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的,使用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家长到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4.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下载模板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模板下载网址: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rxbm/),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部门审核(小一:5月31日—6月21日;初一:6月2日—6月21日)。公安、房产、住建、社保、卫健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五)家长核对(小一、初一:6月22日—6月24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24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


(六)部门复核(小一、初一:6月28日—7月12日)。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七)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13日-7月22日)。根据审核、复核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托招生系统,开展录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区教育办检查录取结果是否准确。


(八)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23日-7月26日)。

1.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3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7月23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

2.公办学校(7月24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公办第一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

3.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6日):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于7月26日下午3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第二批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

4.补征集志愿(7月27日):分流工作完成后,如我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27日下午5点前到原初审的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将在网上申请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公告,请家长留意。


(九)新生报到注册(小一、初一:7月31日前)。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温馨提醒:

1.符合公办学校条件,但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仅从民办学校报名端口进入填报民办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将无法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

2.家长须保证入学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未在宝安区教育网上申请者、提供虚假资料者,都无法获得我校小一学位。



五、学费标准


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制定申报指引>的通知》(深发改【2019】66号),民办学校收费实行新人新办法,学校的小一、初一新生收费标准正在申报审核中,预计收费标准与老生相比,将有一定幅度的上调,最终收费标准以市发改委正式批复为准,审批通过后第一时间予以公告。


七、招生承诺


我校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按照省市区三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招生,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与公立学校实施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不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咨询电话:

0755-29695863(许老师)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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