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胥口实验小学
苏州东大街小学
吴中区藏书实验小学
吴中区木渎第二小学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姑苏实验小学
吴中区木渎实验小学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新生入学的规定,以及《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吴教【2020】 3号)有关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秋季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已申请积分入学,但积分没有到达木渎镇公办学校积分准入要求的的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以下同)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合法居住在木渎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木渎有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的适龄儿童,石码头学校会依据提交的材科,按照条件分批录取。
(1)“现合法居住在木渎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条件认定,以《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具体内容为准。居住地址在木渎片区的前往木渎便民服务中心(木渎镇灵天路89号)开具证明;居住地址在藏书片区到藏书派出所(穹灵路2360号)开具证明。
(2)“在木渎有稳定工作稳定收入”条件认定,需要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工作证明是指: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记录需缴纳在木渎且一年以上;劳动合同需签订一年以上,且是木渎镇企业;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以在木渎注册满1年以上的工商部门颁发的执照为准。
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从事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1.登记时间:
2020年7月6~31日,8:30-16:00
2.登记地点:木渎镇石码头学校小学部(木渎镇石码头新村888号)
3.所需资料:
(1)有积分的家长:
携带积分证明、户口本、婴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卡、幼儿园大班上学期素质发展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且有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的家长:
携带居住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卡、幼儿园大班上学期素质发展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请同时携带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就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
0512-69389070-8308沈老师、甘老师
0512-69389070-8666姚老师
(工作日:8:00-16:00)
家长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本次预登记工作仅作为一年级新生学位申请,石码头学校将对登记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将于8月15号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石码头学校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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