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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马田振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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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马田振明幼儿园

区一级公办幼儿园有校车可寄宿
地址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

学校概况

位于光明区公明镇合水口社区,交通便利,设施齐全,是一所起点新高、立意新、设计优的全日制幼儿园。园内环境温馨、舒适,活动场地宽敞、透亮,厨卫设施卫生、安全,是一所美化、童趣化、教育化于一体的儿童乐园。 每个班级严格配备两教一保,教师具有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和丰富的班级管理能力,她们将为孩子的人生谱下优美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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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0】114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园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第二批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学位数
小班70名
中班27名
大班0名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招生范围

    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的适龄儿童(详见附件1,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收费情况

    保教费924元/月;伙食费400元/月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7月18日9:00—7月23日18:00。
    报名方式:
    小班:家长通过光明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
(http://yk.kiway.cn/visitgmxqzs)报名马田振明幼儿园的请选择家长端入口“非小区配套”进行在线申请,根据家长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积分(详见附件系统操作指引,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中班插班生:下载并填好《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4)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复印件),电话预约取号(取号电话:0755-29938958 谢老师),分批分时间段到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家长来园提交报名资料需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大班插班生:已招满。


(二)材料核验:

     小班:7月24日—7月26日     
     中班:7月27日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录取方式


 1.本园录取规则执行光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规则,遵循“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按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先从第一类型开始录取,还有学位时再录取下一类型,额满即止,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类推;同一学位类型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类型划分(详见附件2,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第一类:招生范围所在社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一致);
第二类:招生范围所在社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第三类:光明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一致);
第四类:光明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第五类: 深圳及台湾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第六类:深圳及台湾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第七类: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第八类: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第九类:招生范围外居住的儿童。


3.公布录取时间:7月30日14:00将在马田振明幼儿园公众号和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
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四、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公办园不提供校车服务,请家长合理选择。 
(咨询电话:0755-29938958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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