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浦阳学前教育集团( 中心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珂欣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馨艺幼儿园
萧山区浦阳学前教育集团(桃源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森海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径游幼儿园
学校概况
2009年,浦阳镇中心幼儿园正式成立!在这十年里,我们风雨携手,团结进取,同一信念,燃放无数精彩。
招生简章
2021年秋季
新生招生公告
浦阳镇中心幼儿园
亲爱的家长:
你们好!
根据《浦阳镇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现将我园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服务区范围
中心园区:尖山村、桃北新村、新谊村、新河口村、临江村、金浦社区。
桃源园区:舜湖村、桃源村、尖湖村、灵山村、十三房村、桃湖村(不含木杓山自然村)。
各园区按原定计划服务区招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浦阳镇人民政府和浦阳江教育指导中心共同研究决定。
二、招生计划
中心园区:招收小班3个
桃源园区:招收小班2个
三、招生对象
1.年龄规定
招收小班新生年龄为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报名对象
第一类:户籍类
户籍在浦阳镇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健康幼儿。
第二类:房产类
非浦阳镇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浦阳镇拥有独立产权房(要求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或自建房、并实际居住在浦阳的适龄健康幼儿。根据新生户籍,又分为三批:萧山户籍(A批)、杭州其余十区户籍(B批)、非杭州市区户籍(C批)。产权房以《房产证》为凭证,办理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产权房或自建房所在地在相应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
第三类:非浦阳镇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浦阳镇,并持有居住地在浦阳镇范围内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根据浦阳镇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可在本镇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酌情录取。
四、招生流程
1. 新生报名登记:6月12日,家长随带相关材料(见附件)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 7月5日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
五、招生录取办法
1.招生按批次排定序列录取,各园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适龄幼儿。
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幼儿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浦阳镇户籍适龄幼儿,全部招收入园;
第二类:按照A、B、C批依次招收;本服务区有产权房的非萧山户籍适龄幼儿,根据同批次其父母缴纳萧山区社保年限,按年限长短顺序招生;
第三类:第一、第二招生后还有余额时,招收此类别适龄幼儿。
3.当前一类幼儿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幼儿。
4. 接到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名额后将不再录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
中心园区:顾老师82411620、谭老师82287527
桃源园区:孙老师82322637、孙老师82287520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 登记时,幼儿无需来园,每个家庭一位家长代表前来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交资料。
3. 来园的家长需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听从现场人员安排,有序排队,保持一米间距。
附件
所需携带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浦阳镇各幼儿园招生秩序,妥善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根据《萧山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萧教〔2022〕17号)精神,结合本镇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浦阳镇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1.就近入园原则。在控制班额前提下,坚持适龄幼儿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园。
2.依批次进行原则。
3.公开招生原则。坚持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
全镇公办园统一招生,民办园自主招生。
(一)年龄规定
招收年龄满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对象
第一类:户籍在浦阳镇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健康幼儿。
第二类:非浦阳镇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浦阳镇拥有独立产权房(要求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或自建房、并实际居住在浦阳的适龄健康幼儿。根据新生户籍,又分为三批:萧山区户籍(A批)、杭州其余户籍(B批)、非杭州市区户籍(C批)。产权房以《房产证》为凭证,自建房以审批资料或购买地基发票和村(社区)证明为凭证。原则上办理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之前,但对于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能够完成交付的房产,经浦阳镇政府研究决定,可凭购房合同相关证明。产权房或自建房所在地在相应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
第三类:非浦阳镇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浦阳镇,并持有居住地在浦阳镇范围内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根据浦阳镇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可在本镇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酌情录取。
五、招生录取办法
1.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适龄幼儿。
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幼儿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浦阳镇户籍适龄幼儿,全部招收入园;
第二类:按照A、B、C批依次招收;本服务区有产权房的非萧山户籍适龄幼儿,根据同批次其父母缴纳萧山区社保年限,按年限长短顺序招生;
第三类:第一、第二招生后还有余额时,招收此类别适龄幼儿,并统筹安排。
3.当前一类幼儿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幼儿。
4. 接到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名额后将不再录取。
六、招生程序
1.做好招生预测:4月20日前做好新生摸底、预测工作,并报送幼儿园拟招生计划至区教育局。
2.制定招生方案:4月30日前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镇政府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3.发布招生信息:5月15日以各幼儿园为单位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或招生简章,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4.新生报名登记:6月11日,家长随带相关材料(见附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或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 7月5日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
6. 7月9日了解各园招生情况,协调生源与幼儿园资源。
7. 新生信息备案:9月10日前由各幼儿园将新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浦阳江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七、各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中心幼儿园:谭旗萍 82287527;
径游幼儿园:田莉莉83537889;
桃源幼儿园:顾扬娜 82322637;
馨艺幼儿园:陈丽萍57165766
13362101238;
珂欣幼儿园:郑佳瑛83897055
13867194914。
八、各类别幼儿登记所需资料
2023年浦阳幼儿园 秋季招生
浦阳镇中心幼儿园创建于2009年8月,位于浦阳镇兴浦路138号,隶属于萧山区教育局。根据《萧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萧〔2023〕16号)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 生 原 则
坚持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 小班:招收年龄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幼儿; 2. 符合本园招生范围内的幼儿 第一类:户籍在浦阳镇尖山村、新谊村、新河口村、临江村、金浦社区、桃北新村、旭辉—珺和府的适龄健康幼儿,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之前。 第二类:非浦阳镇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浦阳镇拥有独立产权房(要求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或自建房、并实际居住在浦阳的适龄健康幼儿。 根据新生户籍,又分为三批: A批:萧山户籍; B批:杭州其余九城区户籍;(钱塘区、滨江区、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 产权房以《房产证》为凭证,自建房以审批资料或购买地基发票和村(社区)证明为凭证。原则上办理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之前,但对于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能够完成交付的房产,经浦阳镇政府研究决定,可凭购房合同相关证明。产权房或自建房所在地在相应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 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 产权房同上,根据幼儿持有萧山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以下简称为“居住证”),录取批次序列为幼儿本人持有有效居住证和幼儿本人未办理有效居住证,同一批次同一类中按照取得有效居住证时间先后依次招收。 第三类:非浦阳镇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浦阳镇,本人持有居住地在浦阳镇范围内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健康幼儿。(《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 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根据浦阳镇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可在本镇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酌情录取。
三、招 生 计 划
小班新生:在本区以下范围内:浦阳镇尖山村、新谊村、新河口村、临江村、金浦社区、桃北新村、旭辉—珺和府,计划招生75人。 四、录 取 办 法 (一)录取方式 1.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适龄健康幼儿。 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幼儿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浦阳镇户籍适龄健康幼儿,全部招收入园; 第二类:按照A、B、C批依次招收; 第三类:第一、第二招生后还有余额时,招收此类别适龄幼儿,并统筹安排。 3. 当前一类幼儿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其他类符合条件的幼儿将由指导中心统一分配其他园区入园。 五、招 生 程 序 一、报名录取 小班新生报名登记:6月11日,家长随带相关材料(见附件)原件、复印件到浦阳镇中心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二、报名事项 1. 现场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6月11日(周日)一天,7:30——16:00 地点:浦阳镇中心幼儿园二楼音体室 登记材料: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下面附件) 2. 确定新生名单 时间:2023年7月5日 形式:以电话方式通知家长来领取通知书
六、咨 询 电 话
谭老师:0571-82287530
附件
报名资料准备说明
1.户口本 1. 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不在同一本,要带两本) 2. 复印件中需要印户主、父亲、母亲、幼儿本人共4页 (如父母不在同一本,其中孩子所在的这本要复印户主,父母只要其本人一页) (按上图要求复印) 2.身份证 注意事项: 1. 带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复印件中需要复印身份证的正反两面。 3. 预防接种证 注意事项: 1. 带上原件和复印件。 2. 需要复印第一页(幼儿个人信息)、有过接种记录的所有页面都要复印(如上图)。 4.购房合同 注意事项:带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 5.居住证 注意事项: 1. 提供新生本人居住证 2. 《浙江省居住证》需要正反面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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