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回民小学
上海市江宁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小学
上海市静安区第二中心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第一小学
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江宁学校(梓棉校区)
梓棉路88号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5〕11号)以及《2025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25〕3号)的有关精神,制定2025年上海市江宁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对象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具体要求 我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适龄儿童与《户口簿》中户主的关系为直系亲属(按户主是监护人、户主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排序); (3)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一方)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适龄儿童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4)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按户主是监护人、户主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排序); (5)5年内同一住户地址只享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双<多>胞胎及符合规定的二胎除外)。 (6)年限未满儿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港澳台侨子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如有空余学额,按实际情况依序解决,无学额由区统筹安排;具体根据《2025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及《2025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7)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操作方法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8)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信息登记 4月14日——4月27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2025年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4月27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截止日为4月27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和信息核对。其中,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7日-5月11日。 验证时间 5月17日-5月20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根据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与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核对。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5月24日-5月25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63800057 62273002 13127782669 13122572669 (电话接待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6:30) *2025有关一年级招生文件请至网站 https://www.shpt.gov.cn/jyj-zfbm/ 查询 上海市江宁学校 202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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